-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选择不同的方式,具体的离婚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协议离婚一般是指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打成了一致的协议,一旦某一条达不成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大部分时候我们都不会选择诉讼离婚,会认为,打官司比较麻烦,而且一旦走了司法程序,一些就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不一定能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关于两种离婚方式的具体流程。
离婚分两种情况:
第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双方自愿离婚,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定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安排的,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带着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网友咨询:双方协议离婚
双方协议离婚,有按揭房产一套,归男方所以,补偿女方现金,达成一致并已生效,按揭还完后需要过户时,女方不出面办理完清手续怎么办?
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归男方所有,裁判文书生效后,要么女方配合去过户,要么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令,拿着协执令去过户。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网友咨询:
我和孩子的父亲是协议离婚 当初协议书上协议好的现在不执行 我要怎么办才能争取到我的权利
离婚双方当事人都应按照离婚协议书所载明的内容积极履行。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所约定的内容,鉴于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现实,另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他们离婚协议书中所争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根据法官的裁判,可申请强制执行。简单来说,如果协议离婚的一方对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予执行,另一方将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第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在协议离婚无法进行情况下的做法。其实质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子女抚养不能达成一致;财产(债务)处理不能达成一致。以上三点只要有一点存在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关于诉讼离婚,本文只就离婚做一分析,而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另有表述。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 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 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②调解。③开庭审理。 (3) 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网友咨询:
怎么诉讼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您好,如果经慎重考虑决定离婚,在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拟好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经法院审理查明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会判离婚,否则,会判不离。建议您在起诉后搜集有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这一事实。
- 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如何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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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生活中,有不少夫妻为了生活需要在当地结婚后会选择外出工作,夫妻也因此长期分隔两地,时间久了感情也会变淡。如果这时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而且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这个离婚手续该是要回老家办理吗?只有通过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异地能不能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网友咨询: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吗?
我和我老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我想起诉离婚,可是他不在,也无法找到他。而且他是安徽人,我是湖北人,还有一个1岁半的女儿。我们是10月份分居的,根据我的情况我可以在我家乡赤壁法院起诉离婚吗?如果不行,我到安徽去起诉至法院判决下来需要多长时间,起诉费要多少?我能不能得到我应有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规定应当能解决你提出的问题。
二、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异地怎么办理诉讼离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异地离婚办理程序?
律师您好,我跟我妻子三年前来到北京打工,现在已经在北京定居,今年准备离婚,请问律师异地离婚可以办理吗?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1、在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不能在北京办理离婚 也就是说外地人不能去北京的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各地的民政部门只受理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离婚申请,而不受理异地离婚,所以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不管他们在北京居住多长时间,也不管是否购买住房,协议离婚是不能到北京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如果夫妻双方仍然想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只能到曾经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在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能在北京办理离婚 也就是说,去法院起诉离婚不用出京。虽然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能到北京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但也有一个巧办法能让他们就地处理离婚问题而不用回原籍,那就是到北京法院诉讼离婚,条件是 其中一方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其中一方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双方都离开原籍外出打工,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看被告是不是有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有,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向自己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网友咨询:
我朋友的老公常年在国外工作 现在两人都达成了协议准备离婚 请问在异地离婚的程序怎样的?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现居住地均不在双方户口所在地时,具体要看你们双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间,均超过一年的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