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分割婚前财产增值部分?法律对婚前财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规定的?
在与时俱进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选择投资来获取更多的收益,比如房产,股票等等,有不少人在婚前购置了房子作为婚房,但是房产近年来增值空间巨大,那么,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增值了几十万,这增值的部分应该看作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仍然是个人财产。所以只有在夫妻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是将该财产用于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或者是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才能对其进行分割,而该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如何分割婚前财产增值部分
1、房产婚前婚后的区分。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继承或受赠所得等其他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财产取得有相反的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法院在对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还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现实价值分配原则。
对财产的分割,以不损害其原有价值的方法,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对可分的财产按数量进行分割,如粮食、现金。对不可分的财产或分割后会损害其价值的,如一台电视机、一台电冰箱,则综合财产现价值,按价值分割。对价值有异议的,双方可以竞买,都不愿意要的可以变卖,分割现金。
3、购买大件财产时,要留下单据凭证。
由于现代社会尊重个性自由,离婚对于每一个步入婚姻殿堂的人来说,都存在着可能。离婚时一方不能举证证明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因此在购买大件财产时,要留下单据凭证,最好是通过银行划转资金,留下单据,当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也可以进行婚前个人财产公证。
举例说明一下:
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
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也是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忽略考虑的问题。如果装修费用是婚前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则装修而升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仅限于装修而升值部分。因为婚后装修是夫妻共同的经营行为。
二、法律对婚前财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法律参考: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一:婚前个人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款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995年5月,王某通过按揭方式购买住房一套价值10万元,首付款3万元,银行贷款7万元。2003年5月该房子市场价格升值了,大约为25至35万元,2003年6月王某与李某喜结连理,婚后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贷款,双方于2005年5月还清银行所有贷款。2006年3月王某与李某双方因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庭审中,双方对离婚和子女抚养均无异议,但对房屋分割问题发生争议,王某认为房屋是其婚前所卖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李某则认为房屋贷款是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该房屋经评估价值29万元。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网友咨询二:婚前财产变卖追加投资增值后离婚时如何分配
您好!我想咨询离婚财产方面的问题.我丈夫婚前有两楼房,一栋42平.一处53平有一万两千元贷款.婚后,共同还清贷款.后来,又把这两处房产卖掉.42平的卖了四万元,贷了六万元贷款换了一个门市楼,目前市值大概60万.53平的楼房,卖了六万两千元,贷款四万元换了一处95平的楼房,目前市值约27万元.另有建有一处600平的库房,对这部分我们没有异议.可是现在他提出:前两处房产他要按照卖掉婚前楼房后出资购房的比例来分配财产.这合理吗?应该怎么分比较合理呢?谢谢!
前两处房产,为婚前财产,但该财产升值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
案例:
2005年, 家住***花园的王先生通过自己出资,父母出资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30万,总价130万,并取得了房产证。2007年,王先生与李小姐登记结婚,婚后由王先生负责工作,李小姐在家带小孩,贷款由王先生偿还。2011年,夫妻感情不和,王先生打算离婚,李小姐要求分割房产升值部分,现在房产总价200万,王先生咨询陈朝阳律师,这个情况,李小姐有没有份额呢?
解答:
1、按照以前深圳高院的内部规定,婚前贷款购房,婚前办理产权证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市场正常的价格波动,和夫妻贡献没有关系,升值部分随着产权走,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分割。
2、但是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的草稿规定,婚前购房,产权还是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因为婚后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出部分,同时应为还贷使夫妻减少了投资其他项目的机会,因此,应该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具体根据夫妻结婚时间长短,以及偿还贷款金额大小来确定。由此明确规定应该对升值部分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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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怎样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一、认定同居财产归属的步骤
首先应对财产进行清点估算,先确定哪些是私人财产或共同财产。
其次,应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会共同购置一些财产,如果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理论上讲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古董等。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电等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另一方则获得相应价值补偿。
二、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四、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五、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
(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首先应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之后分清哪些属于同居之后的共同财产,哪些是不能分割的财产,对于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明确的答复,双方可商议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
(二)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另一方面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网友咨询一: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我与一个男性在以前发生关系,这个男性在这期间一直还和他老婆在一起,08年年底,他们离婚,现在在这个人要求分我和他期间的共同财产,请问一下,在这期间我们两是否有共同财产?
同居不存在共同财产,如果存在双方共有的财产,如合伙买车、买房、经营企业等,则按照民事上普通共有来处理。
网友咨询二:同居期间财产纠纷
我与男友同居8年,没有结婚证。刚开始3年我们没有和他父母分家,我们在其父母店里帮忙,生了一女之后,他父母花4万元集资够买一个商品房,营业执照为男友名字。现在出租给他人。现在我们自愿分开.请问这间商品房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不?租金我可以按比例分吗?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法律规定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的财产会按份共有处理,但需要证明自己份额。
网友咨询三:事实婚姻中,其中一方有权利分财产吗?
我们在一起生活很久,感情一直很好的,就是因为前期男友酒后出轨我们不能再一起,但是他一直不同意分开,请问我们的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我国婚姻法只承认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以后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个人财产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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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财产有哪些?婚前财产包括哪几类?
现如今,婚姻生活破裂,夫妻离婚后所产生的纠纷,往往是围绕在财产的争夺上,这就涉及到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夫妻双方都希望正确处理财产问题,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到底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要如何认定哪些是婚前财产呢?
一、婚前财产有哪些
在认定婚前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一:婚前财产婚后卖掉再买房算婚前财产吗?
律师您好,我最近打算结婚,我有一套婚前房产,有产权证,没有任何贷款。现在打算结婚,男方也有房产,但是有贷款,我们打算婚后买房,他希望我把我婚前的房产卖掉,用其中的一部分钱买房,写我们俩的名字。我觉得自己很没有安全感,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您好: 从法理的角度来讲,您将婚前房产卖掉,在婚后买房,也应该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讲,如果婚后发生争议,证据就成为关键性问题。如果,对方承认,房产费用的来源,就比较好办。如果对方不承认,您就需要举出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婚后所购房产的来源:如银行转帐记录等等。 所以,如果您一定要作房产买卖置换的操作,建议按照如下方法办理: 方法一:您可以在婚前完成卖房、买房的行为,房产证只写您一人; 方法二:在婚后,您可以让买房人,直接将钱打入到您的一个账户,然后买房时,直接将钱,从这个账户转出,然后房产证也可以只写您一人。
二、婚前财产一般分为哪几类
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网友咨询二:如何将婚前财产变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呢?
如何将婚前财产变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呢?
目前法律规定上这样的规定,婚前财产不存在因时间转化为共同财产的问题;简单,直接在产权登记中加名就是了,实际就是赠与了,因为婚前财产不通过赠与,永远都只能是个人的,不会因为婚姻就变成共同的,只有赠与。
问题补充:个人婚前财产关于证据保存
由于婚前财产系夫妻一方的个人的,因此不需要约定或公证,在收集证据时完全不必与对方商量。建议将有关证据尽可能保存在可以信赖的亲人或朋友处,以防被配偶发现后引起纠纷。如果不方便将原件交给别人,也务必将全部复印件送出保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网友咨询三:怎么证明工资卡里的婚前收入是个人财产?
2012年结婚,婚前工资卡有工资收入5万块,没有动过。现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我该如何证明这笔钱的确属于我,而不是婚后共同财产?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银行水单,通过银行记录即可证明。银行证明中有这笔钱的记录,记录证明是婚前的,即可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